教室申請管理辦法
國立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電腦網路教室及遠距視訊教室申請使用辦法
九十二年二月十七日系務會議通過
一. 本校為促進學術交流及辦理產學合作、教育訓練,並善用現有的電腦網路教室及各項設備,特訂定本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 本辦法的使用場地為電腦網路教室E-315。
三. 開放借用時間為非上課時間,凡本校各單位、學生社團、校內教職員工及社會上依法成立之機關、學校、團體均可提出申請使用。
四. 申請使用單位應依本辦法辦理使用申請,並指定專人或由本中心派人負責設備的操作及管理,並遵守各場地的相關規定。
五. 申請使用本場地時,如有損壞或遺失公物,借用單位應負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六. 申請使用本場地及設備應於借用當日前四個工作天填妥申請表並送系上簽准後方可使用。
七. 收費辦法:
- 校外單位(人)借用本場地,應依收費表(下表)於使用前向本系確認繳錢方式。
- 校內正式活動使用本場地,其付款方式及金額由使用單位與本系辦洽談。
八. 上述收費納入專款專用,提供為使用場地之設備維護費及人事費。
九. 時間以半日借用,半日為上午8時至12時或下午1時至5時;全日為上午8時至下午5時。超時延長時間以1小時1,500元計算。
九.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
電腦網路教室場地使用收費表
場地名稱 |
設備內容 | 可容納人數 | 費用 |
用途 |
電腦網路教室
E-315 |
教學廣播系統
Internet網路系統 55台個人電腦 |
55人 | 全日壹萬伍仟元
半日柒仟伍百元 |
多媒體電腦教學
網路教學 |
1. 全日為上午8時至下午5時,半日為上午8時至12時或下午1時至5時。
2. 非上班時間或假日使用,需另付管理人員每人加班費450元/小時。 3. 如需額外安裝上課用軟體,需另付管理人員軟體安裝費用每人1000元/次 4. 繳交保證金貳萬元(現金),以備損壞賠償之用,事後無息退還繳交金額或餘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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